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支部班子团结一致,带领全体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保垒作用。
二、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党内重大事宜和单位重要工作须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
三、保持班子健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支委会成员变动或支委会届满,应及时进行增补(不超过两个月),并及时上报机关工委审批。
四、积极主动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申请入党人、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认真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制度》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五、党员每月按时按规定向党支部交纳党费,支部每半年向机关工委上交一次党费,并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六、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大型党课、电化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等公益性活动。
七、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周五下午进行组织生活或政治理论学习,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议,每3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 3个月上一次党课,健全会议、活动记录,做到有考勤、有记录、有讨论。
八、教育党员树立群众观念,做群众的知心朋友,支部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相关程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并解决1-2件突出或重大事宜。
十、党支部认真履行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和作风方面的监督责任,积极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时处理违纪党员。
十一、教育党员移风易俗,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反对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严禁黄赌毒;无经济、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案件发生。
十二、对照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并通报自查结果,同时总结半年工作,督促未完成的工作,有具体实施措施,能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健全并完善党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规范、严谨,便于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