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各抒己见,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按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5月底前召开,下半年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11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和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
(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并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
(2)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4)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为保存。
4、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程序
制订整改措施,对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尽快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