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 到 管 理 制 度

  一、本办法根据办公室考勤制度规定制定

  二、签到制度由办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实施。

  三、签到实行由本单位人员自已亲笔签到,不能代签,不能涂改。

  四、按时上班,晚到5分钟以内为迟到,迟到15 分钟以上为旷工,提前下班为早退,迟到早退次数按考勤制度累积,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负责人员须按时到岗,认真负责签到单,于上班后15分钟将签到单交办领导过目。

  六、签到单由负责签到人每月底整理好与考勤表相符公布后,报送办领导,根据考勤规定执行。

  八、遇出差、下乡,不签到由办公室负责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