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
一是市委书记、市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指导带动全市62个党委(党组)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开展中心组学习300余次、其中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二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参加地区“法治讲堂 逢九开讲”,举办学习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三是依托“阿勒泰市零距离”“阿勒泰市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共培训188余场次,线上线下参学人数达1.2万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二)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及制定配套措施情况
阿勒泰市委、市政府根据领导任务分工及时调整阿勒泰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下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分工协作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一是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纳入中心组全面学习。二是结合实际制定《阿勒泰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工作方案》、《阿勒泰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对各项工作进行分解并全面安排部署。
(三)推进依规治党、实施党内法规、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执行监察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内法规要求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抓。一是转发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地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列入党委、政府中心组(党组)学习、印发《阿勒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根据职责内容,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阿勒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市级党委、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内容并印发至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同时督促乡镇、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特点进一步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完成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单位)的“职责清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清单的形式予以明确,将责任与主体挂钩,推动“一规划两纲要”明确的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二是通过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阿勒泰市2021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共56名党政主要领导撰写述法报告,并于4月3日组织召开了《中共阿勒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暨述法工作会议》,7名部门(单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会议述法报告,市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会上市委书记还对2022年各项工作推进计划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明确将述法工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法治督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项工作。四套班子及市直、政府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站所长、人大、政协、律师、新闻工作者代表共计130余人参会。
(五)不断强化法治督察,促进整改取得成效。
部署实施《2022年阿勒泰市督察工作方案》,于2022年2-9月,在全市范围通过书面报告、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开展法治督察,对督察发现的、述法会议指出的和自治区法治督察反馈的各项问题,逐项对照认领并举一反三立查立改,制定下发《阿勒泰市关于自治区法治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全面督促各部门单位、乡镇责任到主要负责人完成整改并落实到工作中。
二、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先照后证”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文件要求,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17号)要求,企业登记前置审批35项和变更注销登记29项前置审批事项的登记许可,彻底放开其他行业的市场准入许可。全面推行“全程网办”业务,落实电子签名、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实名认证系统等程序,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落实“多证合一”登记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开通“政银政电”合作,建立“一站式”代办服务,便利化、精准化的商务服务举措让企业、个体工商户“入市”门槛更加宽松,激发创业热情。全市累计在册私营企业已达2242户,注册资金1001163.29万元,从业人员11406人;个体工商户达到11939户,注册资金68725.43万元,从业人员17318人,合作社230户注册资本28870.95万元,从业人数1646人。二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社会信用共治,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培训18场次,召开企业守信承诺座谈会6场次,签订承诺书30余份。共审查文件1417份;审查网站政策措施信息33条。三是加大法律服务供给力度。推进企业网格化法律服务全覆盖,完善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定制公平竞争审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讲堂、智能在线服务等一批专业化、精品化的涉企法律服务产品,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水平。组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1支,深入中小微企业13家和个体工商户628家开展普法宣传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360份,解答法律咨询136人次,审查公司合同46份,解决实际问题21件。开展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13家。代理相关诉讼案件5件,减免费用36000元。共为企业和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及办理公证服务76件。四是加快推动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八同”。完成30个部门(单位)689项事项录入工作,46家部门(单位)进驻地市行政服务中心,涉及业务窗口78个。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受理群众各类业务事项咨询970余人次,解决矛盾纠纷5起、行政服务20件,诉求解决率100%。率先在公安、交通、税务、医保、社保等5个窗口单位推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实现由以往的“专科”受理变“全科”办结。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
二、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先照后证”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文件要求,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17号)要求,企业登记前置审批35项和变更注销登记29项前置审批事项的登记许可,彻底放开其他行业的市场准入许可。全面推行“全程网办”业务,落实电子签名、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实名认证系统等程序,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落实“多证合一”登记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开通“政银政电”合作,建立“一站式”代办服务,便利化、精准化的商务服务举措让企业、个体工商户“入市”门槛更加宽松,激发创业热情。全市累计在册私营企业已达2242户,注册资金1001163.29万元,从业人员11406人;个体工商户达到11939户,注册资金68725.43万元,从业人员17318人,合作社230户注册资本28870.95万元,从业人数1646人。二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社会信用共治,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培训18场次,召开企业守信承诺座谈会6场次,签订承诺书30余份。共审查文件1417份;审查网站政策措施信息33条。三是加大法律服务供给力度。推进企业网格化法律服务全覆盖,完善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定制公平竞争审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讲堂、智能在线服务等一批专业化、精品化的涉企法律服务产品,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水平。组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1支,深入中小微企业13家和个体工商户628家开展普法宣传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360份,解答法律咨询136人次,审查公司合同46份,解决实际问题21件。开展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13家。代理相关诉讼案件5件,减免费用36000元。共为企业和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及办理公证服务76件。四是加快推动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八同”。完成30个部门(单位)689项事项录入工作,46家部门(单位)进驻地市行政服务中心,涉及业务窗口78个。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受理群众各类业务事项咨询970余人次,解决矛盾纠纷5起、行政服务20件,诉求解决率100%。率先在公安、交通、税务、医保、社保等5个窗口单位推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实现由以往的“专科”受理变“全科”办结。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2年以来,通过下发提示单形式对全市26个行政执法部门对标对表结合法治调研反馈问题落实做好“三项制度”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全面梳理并建立33项工作制度及清单,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设置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箱,方便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组织全市29名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培训。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成品油市场、散煤市场、农资打假等专项执法检查,出动人员1700余人次,下达改正通知书181份。二是根据《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函》在全市开展执法证申报、换证及清理工作2次,明确执法主体26家,共审核申请、变更执法证人员518人。三是不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联合检察院、纪检委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轮次,共检查各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300余件,并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委主要领导做专题汇报。四是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严把合法性审“关口”。完成对市级31个部门3465项权责清单、25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五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累计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70余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受理率达到100%。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升。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升。
一是全面落实《阿勒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进一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程序,深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各项程序履行规范性逐步提高,明确决策执行情况公示制度,行政决策事项法治化闭环管理,全面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凡重大经济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涉法事项均开展合法性审查,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题11件,规范性文件10件、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协议30份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形式实现党政机关、人民团体、15个乡镇(街道),125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鼓励在编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持证”人员及时参加公职律师执业证申请及培训。三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全面精简督查事项,创新提出两办信息督查室合署办公,下发查办通知42期,上报督查专报57期,处理“互联网+督查”1期,开展实地督查9次;办理地区政协提案4件,办理市人大建议、批评、意见及议案323件,市政协提案51件。
(四)持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四)持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加强高位统筹谋划。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矛盾调处领导小组,统筹党政军警兵民各方资源力量,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盘棋”格局,严格落实《关于“平安雪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协调联动、资源整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认真做好市乡村三级矛调中心建设。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继承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司法辅助中心”,以“多元化调解+速裁+公证”模式,推动公证制度和审判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预防纠纷与解决纠纷的有效对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投用,目前共受理案件626件,调解成功率97.8%,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26个,打造恰秀路枫桥式派出所、“老马调解”工作站等4个示范点位。2022年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1352件,化解率98%,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窗式”办理、“一揽子”调处。三是由市委政法委牵头,通过公安部门、政法委情报中心、“平安E家”平台网格长(员)、“访惠聚”工作队、村两委、联户长收集反馈的各类矛盾纠纷苗头信息,定期召开研判会,就突出的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等。四是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审核通过报送行业部门成立调解委员会13家,调解各类纠纷1583起,调解成功率100%。五是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为有需求的低收入农户开展全程“一对一”法律帮扶,加大赡养抚养、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援助力度,实现应援尽援,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不断增强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实效。编制发布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全市各部门(单位)、乡(镇)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面对面讲解、“法治教育基层行”等多种方式,共发放《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资料8000份,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发放宣传品1.5万份。依托“法治教育基层行”九进宣讲活动,借助“冬季大培训”等各种平台,运用群众易接受方式,开展政策宣讲、文艺宣传。特别是,探索建立了“冬不拉”小分队,推动党的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惠及“最远一家人”。二是搭建市、乡、村(社区)三级宣讲阵地,组织骨干宣讲员、机关干部、驻村管寺管理人员进行授课培训,重点围绕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酒驾等内容进行宣讲,结合案例进行剖析,讲授如何破解电信诈骗等方法。三是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印发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通知,细划措施、明确目标,全面实施法律进村(社区)工程,截至目前共培养法律明白人512人,农村学法示范户102户,不断深化法治基层建设。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人大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坚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持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治理的水平和能力还需提高。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不断增强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实效。编制发布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全市各部门(单位)、乡(镇)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面对面讲解、“法治教育基层行”等多种方式,共发放《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资料8000份,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发放宣传品1.5万份。依托“法治教育基层行”九进宣讲活动,借助“冬季大培训”等各种平台,运用群众易接受方式,开展政策宣讲、文艺宣传。特别是,探索建立了“冬不拉”小分队,推动党的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惠及“最远一家人”。二是搭建市、乡、村(社区)三级宣讲阵地,组织骨干宣讲员、机关干部、驻村管寺管理人员进行授课培训,重点围绕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酒驾等内容进行宣讲,结合案例进行剖析,讲授如何破解电信诈骗等方法。三是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印发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通知,细划措施、明确目标,全面实施法律进村(社区)工程,截至目前共培养法律明白人512人,农村学法示范户102户,不断深化法治基层建设。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人大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坚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持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治理的水平和能力还需提高。
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不明显,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部门(单位)对法治建设认识不够,错误的法治建设等同于普法宣传工作。
(二)依法行政工作还不规范。个别单位对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决策公布等程序落实不规范,印证材料不完善。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公开公示不到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存在书面记录简单,证据链不闭合、记录设备未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个别单位未设置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统一。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地区、阿勒泰市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进工作进展。以专项法治督察为抓手,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着力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夯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是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工作。落实“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充分发挥矛盾纠纷三级解纷平台作用,加强对涉疫矛盾、涉企纠纷等案件排查调处和重点群体、敏感领域矛盾化解。
(二)依法行政工作还不规范。个别单位对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决策公布等程序落实不规范,印证材料不完善。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公开公示不到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存在书面记录简单,证据链不闭合、记录设备未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个别单位未设置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统一。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地区、阿勒泰市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进工作进展。以专项法治督察为抓手,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着力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夯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是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工作。落实“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充分发挥矛盾纠纷三级解纷平台作用,加强对涉疫矛盾、涉企纠纷等案件排查调处和重点群体、敏感领域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