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因《关于印发〈阿勒泰市农业供水差异化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阿政办发〔2022〕40号)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意见》(新党发〔2011〕21号)文件要求不一致,现予以废止。
阿勒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